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二章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第十五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各民族公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