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每年九月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全省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