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