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第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当地自然生态资源优势,开发高原户外运动,结合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青海国际冰壶精英赛等体育品牌赛事,推广自行车、冰雪、徒步等体育运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