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市场环境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行业协会、商会沟通联系机制。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服务,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或者退会。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认定,不得违法开展评比表彰、强制培训,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损害市场主体权益。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