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市场环境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应用社会信用信息,完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信用主体的奖惩措施,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