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在技术安全检查、检测和安全评估中发现不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技术保卫措施,被检查单位应当落实。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