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办公设施、通信网络、智能化集成系统等实施技术安全检查、检测。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6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