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有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本条例没有规定行政处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4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