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章 其他事项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助力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助力车不得加装伞具。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4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