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规范综合执法行为,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根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4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