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五章 社会参与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通过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等形式,引导村民、居民参与平安建设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房屋租赁等经营活动中,将平安建设的相关内容在租赁合同中予以约定。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