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华侨因境外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限期处理境外财产等特殊情况急需出境,需要在本市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明后,应当优先办理。

华侨可以向本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