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坚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目标,遵循统筹融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确保质量、安全畅通、智慧绿色、建管养运并重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