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的餐厨垃圾产生、投放、收运、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的确定和调整,由市政府划定并公布实施。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