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禽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