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当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依法实施全民参保。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提升参保缴费服务便利化水平。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