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缴费数额,依法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