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基金筹集第十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缴费数额,依法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