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促进措施第六十三条有效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健全信用修复机制,营造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社会环境。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