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三章 教育第二十三条有效加强网络信息技术运用,建设网络学习平台,开发网络学习资源,设置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和课程,发展残疾人远程教育,为残疾人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