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