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九章 城乡融合第六十九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教育资源,优先发展乡村教育事业,合理调整乡村学校布局,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困难家庭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提高低收入群众子女受教育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完善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和应急救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卫生健康服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