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八章 富民增收第六十三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其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深化农垦和国有林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