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确定特色产业主攻方向,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支持农产品综合市场、冷链物流中心、仓储配送中心等建设。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