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绿色农业投入品等领域创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动农业农村创新驱动发展。

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依托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现代农业重点实验室,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