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本规范第二十一条有效公民应当文明用餐,适度消费,合理点餐,避免浪费,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鼓励餐后带走剩余食物。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