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归德府古城内的室外噪音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执行,白天控制在55分贝以内,夜间控制在45分贝以内。禁止在归德府古城内使用高音设备开展经营活动。

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