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三章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第三十六条已修改爱卫会应当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爱卫会及其成员单位对投诉、举报事项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有关部门应当对投诉人、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向爱卫会进行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