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三章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第三十四条已修改爱卫会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指导、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