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三章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第三十三条已修改爱卫会应当通过定期组织开展检查、随机抽查、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卫生创建情况和健康城市的建设、评价进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