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三章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爱国卫生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爱国卫生工作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能力。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