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县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自治县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

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