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发展规划。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整体提升、特殊教育资源拓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