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对存在坍塌、损毁和灭失等危险情况的红色物质资源应当进行抢救性保护。对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等革命前辈的口述历史、回忆录等,应当抢救性录制、收集和保存。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