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对存在坍塌、损毁和灭失等危险情况的红色物质资源应当进行抢救性保护。

对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等革命前辈的口述历史、回忆录等,应当抢救性录制、收集和保存。

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