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本市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文物展示方式,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大遗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

鼓励利用大遗址开展教育教学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大遗址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