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合理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统一清运和处置生活垃圾。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