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条有效提议案机关的负责人可以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上对议案作补充说明。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