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章 秩序维护第五十七条有效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