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各级机关可以结合实际,推动办公场所便民利用,向社会有序开放停车位、卫生间等机关公共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具备条件的,可以将闲置办公用房改造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场所,以及用作公益慈善服务、社区活动等的公益场所。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