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第二章 中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有效鼓励、支持中小学校与居(村)民委员会、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合作,建立学校安全志愿者队伍,在上下学时段维护学校及其周边秩序。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