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各项活动和服务。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