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三章 规范与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质量安全追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制度,依法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和质量安全台账,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