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三章 规范与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生产经营等管理制度,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