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在运营途中出现故障不能继续正常行驶时,驾驶员、乘务员应当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客运经营者,安排乘客免费改乘同线路后序车辆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疏导。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