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开发利用地下水,应当严格管控地下水年度开采总量,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优化利用,分层开采,采补平衡。合理开采浅层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禁止超采、滥采地下水,防止发生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