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编制会展场馆布局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会展场馆布局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程序报经批准。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