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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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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产业振兴促进条例

第十一条

有效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资源优势,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加强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电商,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

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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