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地质灾害预防第十九条有效编制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