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绿色建筑的相关工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由住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