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执行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绿色建筑专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